- 项目名称:心理健康筛查服务项目
- 项目编号:2024-JLZLAG-F4003
- 项目概况:
该项目主要对本单位所属人员进行心理筛查,并提供相应服务。
四、服务技术、商务要求
报价方对所提供的服务应当享有合法的所有权,没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技术秘密等权利,而且不存在任何抵押、留置、查封等产权瑕疵;报价方提供的服务必须全部满足或优于技术要求,存在负偏离的,作无效报价处理。
(一)技术要求
1.心理健康筛查数据采集服务。服务方需到采购方所在场地完成约4500人(上下浮动5%以内)的心理健康筛查数据采集工作,3月至4月进行全体在位人员数据采集,不在位人员以及新入营人员后期应采购方时限要求择机组织3—4次心理数据补充采集工作。筛查问卷需体现出针对人员心理特征的科学性,具体包括个人心理健康情况、意志品质、情感处境、工作压力、有无自杀倾向及其他心理疾患等方面,并以此为重要依据个人评定心理风险等级。
2.建立心理档案服务。服务方需为每名人员建立数据详尽的心理健康档案,在6月底之前完成,区分电子版和纸质版2种。电子版需服务方向采购方提供单机版电子档案系统(软件),并将人员心理数据按所在单位进行整理后录入电子档案系统(软件);纸质版按个人打印成册发给采购方。
3.形成总体心理筛查报告服务。服务方需在完成心理健康筛查工作后,在6月底之前完成,根据筛查数据及结果,形成一份集体心理筛查报告(不少于8000字),报告中应体现出科学的数据分析及潜在的规律趋势,深入挖掘存在的问题隐患,最终给出合理的意见建议。
4.需重点关注人员跟踪疏导服务。服务方需根据心理健康筛查结果,对量表阳性人员进行心理及精神类疾病的初步鉴别;对需重点关注人员由服务方具有相应资质心理服务团队进行现场面对面沟通疏导和心理干预;在本年度中采取现场或视频回访疏导不少于4次,并提出具体心理服务意见建议。
5.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服务。服务方需根据采购方时间安排,组织团队内心理健康专家成员到现场开展3次心理及精神类疾病讲座(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上下半年各1次、河北省张家口市第3季度1次),普及科学的心理健康知识,教授辨别及预防心理疾患的方法;开展团体心理活动服务。服务方结合开展心理健康讲座时期组织团队内心理健康专家成员到现场开展不少于2次团体心理活动,增强服务人员心理素质,提高适应能力和抗压能力,增强团队协作意识和意志,培养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
6.服务方需确保服务团队内组织心理健康筛查人员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并提供国家承认的相关专家、教授等职称的证明材料。
7.投标机构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心理服务或健康服务资质,以保证心理健康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及提供心理服务的质量水平。
8.投标方需曾有为党、政、军机关单位,大型企业或高等院校做心理健康筛查、访谈、培训的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以保证心理服务贴合采购方需求。
9.签订特定协议书,服务方到采购方所在地开展心理健康服务,相关所有数据禁止记录、带离、公开及传播,严守单位规定。(详情见询价文件)
(二)商务要求
1.交货时间、地点与方式:
服务时间:按照甲方需求时间安排。
服务地点:内蒙古自治区(甲方指定地点)。
2.售后服务
(1)心理健康筛查数据采集服务。服务方需到采购方所在场地完成心理健康筛查数据采集工作(约4500人,上下浮动5%以内),3月至4月进行全体在位人员数据采集,不在位人员以及新入营人员后期应采购方时限要求择机组织3—4次心理数据补充采集工作。筛查问卷需体现出针对人员心理特征的科学性,具体包括个人心理健康情况、意志品质、情感处境、工作压力、有无自杀倾向及其他心理疾患等方面,并以此为重要依据个人评定心理风险等级。
(2)建立心理档案服务。服务方需为每名人员建立数据详尽的心理健康档案,区分电子版和纸质版2种。电子版需服务方向采购方提供单机版电子档案系统(软件),并将人员心理数据按所在单位进行整理后录入电子档案系统(软件);纸质版按个人打印成册发给采购方。
(3)在本年度中采取现场或视频回访疏导不少于4次,并提出具体心理服务意见建议。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服务方需确保服务团队内组织心理健康筛查人员具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并提供国家承认的相关专家、教授等职称的证明材料。
(五)投标机构需具备国家承认的心理服务或健康服务资质,以保证心理健康筛查结果的准确性及提供心理服务的质量水平。
(六)投标方需曾有为党、政、军机关单位,大型企业或高等院校做心理健康筛查、访谈、培训的工作经验,并提供相关证明,以保证心理服务贴合采购方需求。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六、询价文件申领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3月25日(上午08:00—11:30,下午14:30—16: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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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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