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的概况如下:
1、招标工程的概况:项目地址位于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泾渭新城渭环西路以东、中集二期项目以南,总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
2、招标范围:
(1)服务范围:负责本项目施工现场保安服务工程。包括但不限于:负责本项目门岗执勤、不定时巡查巡视、夜间巡查、安全协防、车辆看管、门卫室卫生整理、工地大门门前三包(包清扫、车辆二次冲洗、包秩序)、施工现场内材料、机械设备、电线电缆、疫情防控等;严格执行保安管理制度、对进出场人员及车辆进行盘查登记、严禁闲杂人员及车辆进出;严禁未冲洗干净的车辆出场;严禁未经审批同意的建筑材料与施工机械设备出场等相关工作。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有权根据施工需要调整分包人的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或改变材料供应方式,对此分包人不得提出任何异议,也不得要求承包人作出任何补偿、赔偿。
(2)工程建设地点:西安市经开区城市主干道未央路的张家堡广场路段既凤城七路和凤城九路与未央路交汇区域
(3)工作人员:暂定保安队长1名,需常驻现场;保安人员暂定6名,甲方可根据施工需要增加或者减少保安人数。所有人员必须为男性,每当增加人员需当天上报到岗及提供其身份证复印件,年龄不大于55岁。保安人员服饰、装备和通信器材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4)工作时间:全年无节假日,实行24小时工作制和轮班制,即随时必须保证各保安岗位至少一人在工作岗位,且必须有轮岗人员,一人在岗工作时间不得超过十二个小时,投标人可自主协商每天实行轮班制的方法并报甲方审批;
(5)投标人确保夜间及节假日(春节等)有工作人员在岗,满足工地保安实际需要。
(6)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内容)
1.自觉遵守项目部相关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安保人员在工作时间内做好门岗室外值守,严禁长时间于室内留滞。
2.负责做好防盗、防火、防抢劫等一切相关的安全工作。
3.做好出入项目部人员、车辆的登记工作,引导车辆出入冲洗及记录、保证有序停放、通行维持好秩序,保持大门畅通。
4.设立24小时门卫岗,控制项目部的出入口。
5.认真做好各项值班记录及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内容登记。
6.投标人提供的保安服务质量应达到甲方制订的各项保安制度的要求。
7.投标人须保证夜班值守人员对现场进行巡查,各地块须保证至少每小时巡查一次。
8.投标人须保证值守人员配合甲方、政府相关执法部门检查,严禁发生拒检、刻意阻挠等情况,并及时向项目部主管领导汇报,保证正常迎检。
3、招标人提供材料设备:
招标人提供住宿,提供餐食。
4、计划开工日期:根据现场实际情况。
5、工程规范、标准和质量标准
5.1、本招标工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设计和施工验收规范、标准以及招标方可能随相关施工图纸向中标人提供的本工程具体技术要求;
5.2、本招标工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设计图纸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建筑业行业标准、陕西省地方标准,上述标准、规范有任何不一致的地方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5.3、质量验收等级:合格。
6、工程质保期:/
三、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上述招标工程项目(标段)向招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只有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能参加投标。
四、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 安保服务 承包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营业执照年检合格;资质证书年检合格。
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且是投标企业在职职工。
4、须有较好的信誉、较强的设备实力和资金实力。投标人应配置足以满足工程进度/质量的施工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材料、机具等。若投标人在上述资源配置上满足不了现场施工生产需要,应无条件增加配置,并且不得以此为借口向发包方索要任何额外费用;
5、施工经历要求: 独立经营过类似项目。;
6、投标人不得将承包范围内的任何工作分包给第三方;
7、现场安保人员应该具备一定的工作经验,能正确并按时执行其所属任务。在工作中,投标人必须服从发包方管理,发包方保留更换分包队伍的权力;
8、近三年来无安全事故。
五、
资格预审结果将及时告知投标申请人,并预计于2023年 6 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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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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