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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铁塔2024-2026年FSU专业化维保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20 收藏项目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采购已过质保期FSU、无线通信模块及其配件传感器的专业化维保服务,主要内容包含站点设备疑难故障处理、故障件维保、软硬件技术支撑、提供备品备件等服务,本项目采用按站包干模式实施。

1.2项目预算:预算金额为1737.60万元(不含税),税率6%,1841.86万元(含税)。

1.3本次集中招标采用【份额招标】的方式,本项目不划分标段,分三个份额,中标人数量为3个,份额占比及实施区域具体划分情况如下:

序号

份额

预估站点数量

不含税预算金额(万元)

份额占比

实施区域

1

份额一

67213

739.343

42.55%

广州、中山、清远、惠州、韶关、珠海、湛江、茂名

2

份额二

48907

537.977

30.96%

深圳、佛山、云浮、汕头、揭阳、汕尾、阳江

3

份额三

41844

460.284

26.49%

东莞、江门、肇庆、潮州、河源、梅州

1.4服务地点:广东省。

1.5质量要求: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1.6服务期限:2024年5月1日-2026年4月30日。

1.7分包转包情况: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违法分包,否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依法设立: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如为企业法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如为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登记证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

2.2业绩: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单项合同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框架合同以订单签订时间为准)类似项目合同累计金额不少于50万元(类似项目指:动环监控设备维修维保)。

证明材料要求:

(1)须提供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名称页、合同标的页、合同金额页、合同时间页、合同签字盖章页等)、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总金额的5%)的对应结算发票扫描件、每个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单项合同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5%,框架合同提供不低于订单或结算单据总金额的5%)的对应合同结算凭证(如银行电子回单、银行电汇凭证、系统支付依据)扫描件。发票扫描件还须提供发票查询截图(查询网站: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或省级(地市)税务局系统税务系统的查询截图作为证明材料。以上材料缺一不可,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

(2)如提供的合同为框架合同的,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该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作为证明材料(对应的订单或结算单据需要与框架协议具有关联性,如同时提供框架合同下的订单或结算单据以结算单据金额为准)若采购方采用线上电子平台方式下达订单,须同时提供框架合同和线上订单(平台订单界面的截图)作为证明材料,否则对应业绩不予认可。(注:如为线上电子合同,需提供带水印和合同编号的电子合同、对应合同的订单或结算单以及对应订单或结算单的金额的发票,业绩累计金额以发票金额为准,以上材料缺一不可)。

(3)单项合同时间及金额以合同为准,框架合同时间及金额以订单或结算单据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内容应足以支撑判断合同内容、时间、金额等情况,资料不全或无法证明属于本次采购同类产品的,该项业绩不予认可(原件备查)。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业绩等材料的,必须为投标人的资质、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业绩不得通用。

(4)合同中如包含非同类产品内容,仅计取合同/订单/结算单据中同类产品内容对应金额,需剔除非同类产品内容的金额。

2.3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6)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列为全国或广东省分公司“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0)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或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列入企业黑名单的;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信誉承诺函。

2.4控股管理要求: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证明材料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承诺函。

2.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03月19日22时30分至2024年03月25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4月12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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