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投标人企业资质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投标人须在昆山范围内具备维修经营场所,如场所为自有的,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维修场所产权证明;如为租赁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及出租方的产权证明等复印件(租赁合同有效期限必须包含本项目的维修期限,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维修期限内维修场地发生变更的,须提供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新场地,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未按上述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投标人必须处于正常经营状态,如维修经营场所为自有的,则工商营业执照、维修经营许可证与维修场所产权证明单位名称必须一致且有效;如维修经营场所为租赁的,则工商营业执照、维修经营许可证与维修场所租赁合同中承租人名称必须一致且有效;并在近年未发生经营性亏损。
9、提供工程车辆(汽车吊、双排小货车、洒水车、叉车、发电机、面包车)等常规保养(大、小)、油漆、发动机维修、液压部件更换维修、电气系统维修、轮胎更换等报价单及维修工时费。
10、提供维修保养(汽车吊、双排小货车、洒水车、叉车、发电机、面包车等)的经营业绩。
三、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为2024年3月28日下午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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