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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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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酒一举两得酒具(两套装)招标已经备案。招标人为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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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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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目地点:宿迁洋河 2.项目规模:江苏洋河酒厂股份有限公司贵酒一举两得酒具(两套装)招标项目,采购数量约1000盒。质量要求以招标文件的技术参数、效果图为准。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组装、物流运输、报价、退换、质保等内容。具体数量以采供部实际订单为准。本次采购签订年度框架合同,合同周期为2年。 3.质保期:12个月(从到货开始算)。 4.供货期要求:合同签订后30天交货不低于招标总量20%。具体交货时间根据甲方采供部调度安排。 5.付款方式:(1)结算须按国家规定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不予结算;(2)根据我公司合同及订单进行发货到指定仓库;(3)货合格入库发票入账后,分批付款。 6.标段划分及中标人数量:本项目分为1个标段,拟按照报价由低到高推荐3名候选人,其中中标单位1家,备选单位2家,根据推荐结果对3名候选人的打样样品进行编码,送质检进行盲检,根据打样检测结果,打样合格单位中最低价中标,当3家单位样品质检都不通过时,按照流标处理。质检意见以甲方质量部意见为准。 7.评标方法:经评审的最低评标价法。 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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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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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需具有企业法人资质,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任意一张2021年1月1日以来开具的13%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或扫描件)。(2)投标人需提供贵酒一举两得酒具(两套装)2套(含包装盒手提袋)作为投标样品。(3)投标单位需具备2022年3月1日以来玻璃或陶瓷酒具类不低于15万(含)的供货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或发票扫描件,合同或发票中需体现甲乙双方信息和产品材质、时间、金额等信息,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或发票开具时间为准,否则不予认可)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否则,相关申请均无效。 (四)本项目遵循《洋河股份采购实施管理办法》要求并应用投标人黑名单处理结果,实施不良行为管理。 (五)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投标人被责令停业或处于破产状态的;2.投标人被招标人暂停或取消招采项目投标资格,或纳入招标人投标人黑名单的;3.投标人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4.投标人与招标人及其分子公司企业有经济或法律纠纷;5.投标人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或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或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的;(须提供以上3个网站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6.投标人有行贿行为的;7.投标人存在招标人在职职工或特定关系人入股情形的;8.投标人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且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9.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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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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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报名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5日17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一)样品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4月19日13:30:00。 (二)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4年4月19日14: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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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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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为:2024年3月19日发布时间起至2024年3月2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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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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