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大庆油田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施工所需的散装水泥、袋装水泥需要使用粉尘罐车、卡车、挂车进行运输,该项目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时效性强。季节性施工,经常会出现集中用车的情况,短时间车辆使用量较大;二是地点不固定。项目零散,运输水泥根据项目所在地不同而发生变化,会发生地方干扰问题;三是周期使用。用车时间根据项目开工时间而定,同时受水泥采购周期、天气等客观因素限制,无法实现均衡运输。预算费用400万元,结算费用以招标人签认的“行车结算凭证”(路单)为准。
2.2 招标范围:本项目运输内容包括:散装、袋装水泥运输服务项目。项目地点位于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五区四县,水泥运输沿途均为城市主干路、油田井排路等运输,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运输企业中标。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01月31日。
2.4 项目实施地点:大庆市区、各采油厂及周边。
2.5 计划投资:人民币400万元(含税)。
2.6 标段划分:标段一:路桥公司2024年施工项目水泥运输服务项目。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投标人须为合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3.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许可证;
3.4投标人不得存在行政处罚信息、不得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不得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投标人自行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http://www.gsxt.gov.cn),分别在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三个界面进行完整截图,并加盖公章,否则投标无效;
3.5投标人应提供服务本项目的车辆必须是本企业所有,不含自然人。投标人提供车辆设备需满足:自有卡(拖、挂)车10台以上(含10台),核定载重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罐(粉尘罐)车15台以上(含15台),核定载重质量15吨以上(含15吨)。提供车辆行使证原件的扫描件,设备购置时间在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公告发布之日)。招标工作完成后,由招标人对中标人车辆进行现场查验,如发现弄虚作假,取消其中标资格三年内不许参与工程建设公司投标,并报请上级主管部门纳入黑名单。按所投标段推荐候选人排名顺延下一位候选人为中标人。
3.6投标人须承诺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企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态,最近三年没有骗取合同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违法行为。承诺2:无条件接受招标人服务商考核,考核结果不合格暂停服务。
3.7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3月19日14:00:00至2024年03月26日23:59:59(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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