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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2024年-2026年湘西州分公司县城以上快递包裹投递业务外包项目标段八(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9 收藏项目
3、项目概述及内容:

(一)采购内容

外包内容主要包括:(1)邮件外部投递:按邮政企业规定将邮件投交于收件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包括但不限于装车、接卸、内部分拣下段、电话预约、外部投交、信息反馈、归班处理、问题件处理等与投递有关的全环节、全流程。

(2)邮件内部处理:进口邮件接收、开拆、分拣;进口/转退邮件封发、装车/卸车、扫描上传、平衡合拢;邮件的留存、转退处理、再投邮件和窗投邮件的集中保管和领取;邮件容器和邮政工具的整理;业务档案的归集、送交。

(3)协助处理:协助用户户查找邮件。包括但不限于用户来电、邮件查找处理、资料收集和上报;协助客服工单处理;名址信息系统的维护更新及预分拣等。

(二)外包模式划分

模式一:快递包裹邮件区域共配外包

1.外包范围:县(市、区)城区,具体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以施画的电子围栏为准。

2.外包资源:投标人负责提供人员、车辆、场地(含处理设备)。

3.作业动作:(1)方式一(市趟直送):招标人负责市趟直送投标人场地,投标人负责邮件接卸、分拣、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2)方式二(反向自取):投标人自行安排市趟车辆到招标人县处理中心或指定地点装车、拉运、接卸、分拣、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

模式二:快递包裹邮件县处理中心投递外包

1.外包范围:县(市)城区,具体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以施画的电子围栏为准。

2.外包资源:招标人负责提供场地,投标人负责提供人员、车辆及其他配套设备。

3.作业动作:招标人负责下行邮件接卸,投标人负责下行邮件分拣、装车、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

模式三:快递包裹邮件市城区直投中心外包(招标人提供场地和处理设备)

1.外包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以施画的电子围栏为准。

2.外包资源:招标人提供场地(含处理设备),投标人负责提供人员、车辆。

3.作业动作:招标人负责市趟直送直投中心场地。投标人负责下行邮件接卸、分拣、装车、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

模式四:快递包裹邮件市城区直投中心带场地、设备外包(投标人提供场地和处理设备)

1.外包范围: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后以施画的电子围栏为准。

2.外包资源:投标人负责提供人员、车辆、场地、处理设备。

3.作业动作:招标人负责市趟直送直投中心场地;投标人负责下行邮件接卸、分拣、装车、投递、质量管控、自提点建设及应用。

(三)采购预算及标段划分

本项目标段8年度采购量约为1610015件,年度采购预算1439836.4万元,第2年度预算按第1年度预算的25%增长进行测算,2年采购总预算3239631.93 元。标段划分如下:

标段

采购内容

服务区域

外包模式

预计全年投递量(件)

控制单价(元/件)

年度采购预算(元)

2年采购预算(元)

标段八

湘西州新城区处理中心直投(市政府-高新区)

湘西州新城区(市政府-高新区)

模式三

1610015

0.8943

1439836.4

3239631.93

合计

1439836.4

3239631.93

注:具体服务内容在技术(服务)规范书中进行明确,控制价包含各环节服务内容中所有人工成本(含税)、管理成本(含税)。

(四)合同有效期

1.采购结果有效期为2年,合同一年一签;一年期满,在运行质量和考核达标的前提下,甲、乙双方有继续合作意愿,可以续签一年。

2.合同签订后,因通过流程优化、工艺改造等提高工效或因不可抗力、情势变更,致使合同履行的基础条件发生变化的,在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规定前提下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签订变更或补充协议,调整合同价款(金额、结算标准、付款方式及条件)或合作条件、质量等合同条款。采购人也可要求中止合同重新采购,但需提前三个月通知中标供应商。

3.合同期终止,原中标供应商应承担自终止之日起30日内由包括但不限于服务质量、工(跟)单、投诉、查询等引起的后续处理完结。

4.合同有效期内,如招标人因政策原因要求进行场地搬迁,双方协商解决,如未达成一致,招标人可终止合同且不承担任何赔偿费用。

5.本合同有效期内招标人根据实际需求安排中标供应商揽投工作,但不承诺一定发生实际需求,不保证成交数量、金额;招标人有权对设备改造、作业规范变更、网运组织架构调整、外包作业流程变更,外包方必须服从;招标人有权对外包环节的投递段道及区域进行变更,如按上级要求将某区域的揽投环节工作由外包模式变更为自营模式或与共配中心合作模式,招标人不承担任何经济与法律责任。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以及依法必备的各类资质证照文件,如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无本项目服务内容的经营资质,应提供书面承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内在营业执照所属地申请增加经营范围,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增加经营范围,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2.投标人提供1个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需提供服务内容为邮件(快递件)投递/配送处理相关的业务外包或劳务承揽(劳务外包)业绩。

3.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所投标段配备不少于1名具备相关投递处理现场管理经验的项目负责人。如投标多个标段,各标段拟配置的项目负责人不可复用。

4.接到中标通知后,非因招标单位原因,中标单位必须能够在30天内完成业务外包服务的承接,且不允许任何形式的分包和转包,供应商需提供书面承诺。

5.投标人承诺能开具品目为“业务外包”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本次投标按照招标人设定的税率6%进行报价,中标后按供应商可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实际税率与报价税率差额对供应商报价按比例进行相应调减,按调减后的结算价格签订合同。

6.为便于员工管理,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工资、奖金、绩效、津(补)贴、年终奖等薪酬福利,由投标人统一签订批量代付业务协议,通过项目所在地邮政企业的邮政储蓄账户进行发放。投标人派驻在招标人的外包人员的意外伤害保险等商业险,通过项目所在地的邮政企业协办,从中邮人寿保险出单。投标人需提供承诺。

7.投标人如为湘西州外地企业,须在湘西州区域有固定的办公场所(办事处或分公司)或承诺中标后1个月内在湘西州区域内设置办事场所。如无法在规定期限内设置办事场所,则视为不符合资格要求、取消授标,招标人将有权选择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作为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且不视为违约。

8.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供应商须提供书面承诺。

9.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在“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供应商需提供相应网页截图),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10.未列入采购人湖南省邮政分公司禁投名单。禁投名单包含:

(1)在湖南省邮政分公司履约出现过严重违约行为的供应商,被列入禁投名单。由合同签订部门或相关管理部门提供。

(2)出现过纪律问题的供应商,由纪委办不定期更新提供至采购中心。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含离职和退休)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和其他高管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时(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载采购文件。采购文件每套售价400.00元,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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