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工程概况:上疃01地块位于十四号线四支路以西、玉海路以北、清河路以东、十四号线二支路以南,占地面积约38895平方米。 本项目建设内容包括:配套建设室外道路、铺装、景观、绿化、管网等工程。 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的全部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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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投标企业应具有的条件 1、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三、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的条件 1、要求承担本工程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3、投标时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负责人。 四、联合体投标要求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投标标段要求 本工程不划分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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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 、资格审查办法和方式 | |||||||||||
| 有限数量制,合格投标人在13家(含13家)以下时,应全部参加投标。合格人超过13家时,招标人可按资格后审得分由高到低选取前13家(第13家得分相同时均应选取)投标人参加投标。 | |||||||||||
| 七 、评标办法 | |||||||||||
| 合理低价法 | |||||||||||
| 八 、同类工程经验要求 | |||||||||||
| 1.投标人参加投标无须具备同类工程经验。 2.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参加资格预审会或开标会时,应提供同类工程经验证明材料,否则将导致潜在投标人或投标人在资格审查打分或商务标书评审打分时相应评分项不得分。 3.同类工程界定:单项合同额1500万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单独的园林绿化、亮化工程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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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九 、招标文件的获取 | |||||||||||
| 开标时间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 |||||||||||
| 十 、投标文件递交 | |||||||||||
|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投标文件。本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 |||||||||||
| 十一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 |||||||||||
| 开标地点: | (请登录) |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 2024-04-10 0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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