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JSZC-321100-GCJS-G2024-0001
2.项目名称:镇江市城市生命线一期建设前期咨询服务
3.预算金额:230万元。
4.采购需求:为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一期建设进行前期项目咨询研究,主要包括编制镇江市城市生命线安全工程实施方案、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方案及投资概算以及提供相应的技术支撑和服务等。
5.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6个月内。
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说明:
6.1 两个及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投标。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并在投标文件中声明。
6.2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确定牵头人,将联合协议编制在投标文件中一并提交。
6.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6.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5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注:以上1.2至1.5在资格审查环节只须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第六章)。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本条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1.获取时间:公告之时起至2024年3月28日 17:00(平台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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