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华润水泥(上思)有限公司 标段名称:双齿辊破碎机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内容和范围:1.三台破碎机所有机电设备、电机(如电机功率大于200kw需配置高压电机)、减速机、设备自带的控制部分但不包括高压柜、电容补偿柜、变压器、水阻柜。
2.包含安全环保设备设施、防雷与消防设备设施、辅材耗材以及其他辅助设备设施的供货,机电设备的专用工具、随机备配件等,同时包含达标达产前、质保期内的备配件供应。
3.本项目不含安装,但投标文件需根据生产现场提供工艺以及设备安装方案。
注:所有设备改造后安全防护装置均满足国家一级安标标准《机械安全生产设备安全通则》(GB/T 35076-2018)。 交货期/工期: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90天内。 注:详细内容见资格预审文件,以资格预审文件为准。
二、申请人资格能力要求
1.申请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一致
2.申请函签字盖章:有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申请文件格式:符合第二卷“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格式”的要求
4.联合体申请人(如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资格条件: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上传有效营业执照)
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9年至投标截止日期前有销售并通过客户验收的单台处理能力1000t/h及以上的双齿辊破碎机业绩不少于5台。(需提供相当于使用验收合格的证明材料以及业绩表、合同扫描件等相关材料,合同扫描件最少包含首页、签字页、型号、处理能力、供货清单页等)。
7.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属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明的失信被执行人。
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华润建材科技控股黑名单的投标人及在黑名单禁止合作期内其法定代表人再注册的公司;
(2)本项目不接受列入华润建材科技控股供应商绩效评价为待淘汰且在待淘汰禁止合作期内的投标人;
(3)同一投标人只允许投标一个产品或品牌,一个产品或品牌只允许一个投标人参加。
(4)本项目不接受限制投标情形的单位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报价,且在采购活动的任何环节(含合同履约阶段)一经发现,则所相关的供应商投标/报价无效且我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限制投标情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前述单位负责人,主要包括两类人员,一是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也称法人代表),即是指依法代表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国有工业企业的厂长(经理)、公司制的董事长、国家机关的最高行政官员等;二是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即是指依法代表非法人单位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如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企业事务的合伙人、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等。
9.体系认证情况:/
10./:/ 备注:
三、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四、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时间 2024年03月19日- 2024年0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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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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