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工程建设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西气东输四线天然气管道工程(吐鲁番-中卫),六标段管线起自张掖市高台县(BE001号桩),途径临泽县、张掖市甘州区、山丹县、在金昌市永昌县终止(桩号 BJ001),线路全长 372.9km,沿线设14座截断阀室(A型类2个、 B类12个),管径D1219,设计压力12MPa,材质X80M。其中高台县55.9km,临泽县40.3km、甘州区55.1km、山丹县99km、永昌县122.6km。
该段线路位于张掖市临泽县军事管理区,主要工程量包括650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现场浇筑及相应土石方。
2.2招标范围:650米钢筋混凝土盖板涵现场浇筑及相应土石方。
材料采购界面:材料均由投标人自行采购并包含在控制价中。
标段(标包)划分: 共1个标段。
估算金额: 5250736元,价格含税9%。
2.2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4年10月30日。
2.4 建设地点:(请登录)
2.5工程质量: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经营范围涵盖本项目所需要求。
3.3资质要求: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条件,且资质处于有效期内;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4项目管理机构要求:
3.4.1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须承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3.4.2技术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须承诺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任职。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3.4.3安全管理人员: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3.4.5质量管理负责人:质量员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或行业企业发放的专职质量管理人员从业证书。投标人须提供证书清晰可辨的彩色扫描件。
3.4.6投标人须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安全总监、专职安全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社保情况证明文件影印件(需提供投标截止日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因行政机关发文一段时期内缓缴或免缴社会保险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行政机关发布的文件,并做说明,未提供文件导致评标委员会认定投标人不符合资格条件要求的,其结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为不可替换人员。
3.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
3.6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以及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3.7投标人须签署《合规承诺书》(附件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任职的承诺书》(附件3)、《农民工工资发放承诺书》(附件4)方可进行投标,否则作废标处理。
3.8投标人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首次进入辽河油田市场或3年及以上在辽河油田无业绩的投标人,如无有效的HSE培训合格证,应承诺中标后及时参加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组织的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并取得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HSE培训合格证书,详见附件。(见附件2: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承诺书)
3.9投标人累计失信分值达到下述①~④项标准之一的,将被否决投标。①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8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半年;②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9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一年;③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分,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二年;④投标人失信分累计达到10.5分及以上,且最后一次失信开始时间距开标当日不足三年。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期为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5日23:5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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