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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2025年3月至杭州电化散湿盐汽火集装箱运输业务(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9 收藏项目

江西晶昊盐化有限公司就2024年4月~2025年3月至杭州电化散湿盐汽火集装箱运输业务项目(第二次)进行公开招标。
1.招标内容(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此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晶昊公司2024年4月~2025年3月至杭州电化散湿盐汽火集装箱运输业务项目
盐产品名称:散湿盐
目的地:杭州市萧山区指定卸货地点
估算数量(吨,按2024.4~2025.3估算):120000
最高限价(含税价,元/吨):117.8
项目内容:为招标人的盐产品,承担自招标人仓储车间起运,至招标人指定的到达目的地,全程运输服务,运输车辆必须是自卸车辆(集装箱敞顶箱,必须加盖篷布)。

说明:①以上数量仅为(2024.4~2025.3)估算数量,具体结算数量按投标人年实际服务数量为准。实际服务数量低于估算数量的,招标人不承担责任,该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②以上产品合计单价为汽火集装箱吨产品综合运卸单价,是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租赁费、设备折旧费、劳务、材料、管理、维护、安全防护、文明生产措施费、利润、各种保险、税金、汽车、火车运输费等投标方履行本合同相关操作的全部费用及其附加费用、以及国家政策性文件规定应计取的合法取费等各项费用。

2.投标人资格标准:

2.1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及履约能力,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本次产品运输服务合同的权利,注册资本不低于100万元;

2.2投标人须为从事物流的专业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该项目的投标);

2.3投标人必须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国内运输许可证等证、照;

2.4投标人必须具有铁路货场的经营权或与铁路货场签订了合作协议(该铁路货场必须具备集装箱作业条件,时效必须涵盖所投项目的合同期限)。

3.投标人资格审查办法: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方式:

(1) 有意向的投标人请于2024年3月19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3月25日17时30分止购买标书。

4.2标书费:300元整/标段(网上缴纳,参与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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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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