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编号:ZP
1.2项目施工内容:长兴分公司食堂油烟排放管道清洗
1.3施工地址:上海市崇明区
1.4施工要求: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要求说明
1.5清洗保养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计3年,每季度施工1次,每年4次。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该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2.标段说明:
本项目共 1 个标段:
2.1本次招标系为上海振华重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长兴分公司食堂油烟排放管道清洗项目进行的招标。报价应包含劳务成本、利润、设备、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3.潜在投标人资格预审
3.1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油烟管道排放系统清洗相关资质,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近3年内有类似相关成功有效业绩1例以上(有效业绩的定义:①合同为同类型相关项目;②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复印件(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双方盖章页、总金额页);③须提供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如:业主证明或完工证明、验收报告等)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以证明除验收、质保外其他阶段付款均已支付,(该业绩合同的项目验收证明或该业绩合同的所有收款凭证可二选一提供);④所有证明文件在必要时需提供纸质原件备查。);
(5)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及安全管理实施情况及绩效说明(拥有1400145001体系证书可免于提供);
(6)近三年发生如生产安全事故,环保事故、分包商员工职业健康问题等被有关部门进行行政处罚或有异常信用记录的,应提供书面分析改进报告。(未如实陈述者,我司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及其他处罚措施。)
(7)当招标项目涉及国家行政许可要求时,具有相应的行政许可资质;
(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9)存在行政处罚的单位,根据处罚情况招标小组讨论决定是否通过资格预审。
3.2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清单: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或副本复印件(工商年报工作已完成);
(2)企业法人身份证复印证件(正反面);
(3)油烟管道清洗服务企业资质证书;
(4)针对有限空间作业的安全施工方案;
(5)具有检验合格有效期内的测爆仪器及测爆仪、可燃气体测爆及测氧的任职资格证、有毒有害有限工作的操作证。
(6)近3年的财务报表或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及利润表);
(7)近3年业绩材料(清洗单位名单及清洗合同复印件)
(8)近3年有较好的生产安全记录,近1年未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
(9)近3年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近1年无因违法排放污染物、非法转移处置危险废物等受到环保主管部门处罚,提供企业环境评估报告;
(10)近3年的企业及受控分包商员工的职业健康情况描述,尤其说明发生职业病的情况承若;
(11)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3
报名截止时间: 2024年3月1日下午14点之前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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