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采购计划-[2024]-
2.项目名称:吉林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实施方案及评估报告编制项目;
3.预算金额:1800000元;
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服务需求:编制吉林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申报实施方案、评审答辩材料和评估报告(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后两年内)(具体服务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6.质量标准要求:符合现行国家以及省、市或行业的标准规范;
7.服务期限:自甲乙双方合同签订后30日内,由乙方组织完成《吉林商贸服务型国家物流枢纽建设方案》编制工作。在国家发改委召开物流枢纽评审会前完成评审汇报材料编制。吉林市纳入国家物流枢纽建设名单后两年内协助编制枢纽评价报告。
8.服务地点:吉林市;
9.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
10.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1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1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次招标活动对于满足国家采购政策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相关规定的扶持政策执行,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是中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并仍有效存续的供应商,具有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投标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的记录名单(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
(4).投标人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6日,每天上午08:00至11:30 ,下午13: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4年4月8日09:3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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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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