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沭阳县2023年度(第三批)村级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监理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预算金额:32万元,控制价:32万元,高于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4.采购需求: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及安全、环境等全过程监理及审核完善竣工资料并完成移交接管,协助业主完成工程竣工结算和工程竣工验收及监理缺陷责任期服务等。详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第四部分“项目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工期与施工同步。
6.付款方式:监理的工程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工程监理费总额的30%;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监理费总额的30%;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监理费总额的20%;余款在全部工程审计结束后,且工程验收合格满24个月后按工程审计结算价一次性付清(无息)。
注:因施工工期顺延导致监理服务期增加的,监理费不予增加。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2022或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投标人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3.2023年11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投标人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自公开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2.项目负责人资格: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
3.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投标前 6 个月内任意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缴纳证明材料。证明以投标人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证明或社保机构自助查询结果打印件为准;
4.拒绝符合下述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说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用资质后审方式,即在磋商开始前由磋商小组先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若发现投标人资质条件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可取消其继续参加磋商的资格。
注:资质审查时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磋商文件第二章第四部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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