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4698000元;本项目分8包,包一:720000元,包二:648000元,包三:576000元,包四:576000元,包五:576000元,包六:576000元,包七:522000元,包八:504000元。
5.最高限价:4698000元;本项目分8包,包一:720000元,包二:648000元,包三:576000元,包四:576000元,包五:576000元,包六:576000元,包七:522000元,包八:504000元。
6.项目概况:按照《碳排放权交易管理暂行条例》《碳排放权交易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做好2023—2025年发电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2023-2025年部分重点行业企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与核查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要求,为确保按期完成重点行业温室气体排放报告核查相关工作任务,拟通过公开招标委托8家技术服务机构,对山西省行政区域内发电(含其他行业自备电厂)、石化、化工、建材、钢铁、有色、造纸、航空等行业重点排放单位2023年度温室气体排放报告开展技术审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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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企业数量(家) |
预算(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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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元/家) |
总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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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一 |
40 |
18000 |
72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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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二 |
36 |
64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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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三 |
32 |
5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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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四 |
32 |
5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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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五 |
32 |
5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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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六 |
32 |
57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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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七 |
29 |
522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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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八 |
28 |
50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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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698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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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以上企业数量为预计,实际核查数量以最终名单为准;本项目实行兼投不兼中原则,即投标单位在其中一个包中标后,则在其它包中无法中标。
所有采购服务内容各项标准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具体响应范围、服务范围及所应达到的具体要求,以本招标文件中商务、技术和服务的相应规定为准。
7.合同履约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其中:2024年6月10日前完成发电行业核查,6月30日前配合完成复查并提交纸质核查报告;2024年9月10日前完成钢铁、水泥、电解铝行业核查,9月30日前配合完成复查及提交纸质核查报告;其他行业于2024年12月10日前完成核查(以上各工作期限指完成全部工作程序)。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要求及我省工作实际,工作时限如有调整,从其规定。
8.服务地点:山西省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接受。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6日00时00分00秒(获取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时间:2024年4月8日08点30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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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