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炉内单燃烧器精细燃烧状态在线监测及智能优化控制研究科技服务招标【重新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一次招标失败,现进行重新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深度调峰已成为煤电机组的主要运行方式,在深调工况下供电煤耗大幅增加。目前对炉内燃烧状态及温度场信息监测缺乏有效技术手段,只能依靠有限的火焰电视监测手段去评估低负荷燃烧的稳定性,易发生因模糊性、随机性评估而发生的误判。本项目主要研发一套炉内单燃烧器精细燃烧状态在线监测及智能优化控制系统以及安装、试验检验、调试、验收试运及售后等配套服务,以实现对每个燃烧器单独进行精准火焰图像监视和智能分析,通过对炉膛大空间重构三维温度场的智能可视化监测,为深调低负荷稳燃提供有效保障并配置智慧运行功能,以实现深度调峰状态下的节能运行。
2.2规模: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一台330兆瓦亚临界燃煤热电机组。
2.3交货地点: 辽宁省营口市华能营口热电有限责任公司现场。
2.4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后12个月内投入正式运行。
2.5资格预审结果有效期:通过本次资格预审的供应商,方可以在有效期内参加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炉内单燃烧器精细燃烧状态在线监测及智能优化控制研究科技项目的投标。
2.6本次招标标段为:华能辽宁分公司营口热电厂炉内单燃烧器精细燃烧状态在线监测及智能优化控制研究科技服务招标【重新招标】标段包1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申请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申请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者经营异常名录;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炉膛火焰图像温度场检测的业绩,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合同业绩扫描件,须含合同首页、业绩内容证明页、签订盖章页等)。
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出资格预审申请和投标。
4.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8日09时00分至2024年03月24日17时00分止
5.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1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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