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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阳市广播电视台电视剧播放版权采购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电视剧播放版权采购(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5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电视剧播放版权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5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5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电视服务 电视剧服务 1(批) 详见采购文件 5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7日历天交付,服务期限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视剧播放版权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进行采购,供应商须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并对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及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电视剧播放版权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提供合格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原件);(3)提供供应商2023或2022年全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者提供开标前1个月内由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4)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完税证明或纳税凭证;依法不需要纳税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5)提供供应商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已缴纳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6)提供供应商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7)供应商参加本次招标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8)供应商须通过国家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正式备案、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电视节目经营机构,提供《广播电视节目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00:00至17: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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