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242(恩施州咸丰县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通〔2023〕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境内
建设规模:G242(恩施州咸丰县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清除坡表危石群、设置钢轨抗滑桩、框架锚杆、柔性防护网支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G242(恩施州咸丰县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清除坡表危石群、设置钢轨抗滑桩、框架锚杆、柔性防护网支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18
合同估算价:15888677.41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G242(恩施州咸丰县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已由湖北省交通运输厅以鄂交通〔2023〕13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公路事业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伍万贰仟元整(¥52000.00元), 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本项目将使用“咸丰县工程建设项目标后监管平台”进行监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境内
建设规模:G242(恩施州咸丰县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清除坡表危石群、设置钢轨抗滑桩、框架锚杆、柔性防护网支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G242(恩施州咸丰县境)公路灾害防治工程主要施工内容为清除坡表危石群、设置钢轨抗滑桩、框架锚杆、柔性防护网支护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1个标段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04-18
合同估算价:15888677.41元
2.3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最低资格条件见招标公告附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根据财库〔2020〕46 号文件要求,本项目(所属行业为建筑业)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必须是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的中小微企业,并提供真实有效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24年03月19日至2024年03月23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4年04月08日0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