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30225工作面二切眼设备安装对接工程,采购人为山西长治郊区三元南耀小常煤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现已具备采购条件。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项目概况: 根据我矿采掘接替计划,30225工作面二切眼设备安装对接工作预计于2024年4月份开始进行。该项工作包括:支架安置在30225风巷绕道(待工作面推进到二切眼位置后,再将支架安装到二切眼并对接设备),二切眼前后溜安装等。为保证我矿安全高效生产和正常生产接续,综合实际情况(综采队人员不足),决定将30225工作面二切眼设备安装对接工作委托给有资质单位进行安装对接。
2.2 采购内容及范围: 30225工作面二切眼设备安装对接施工工程围。
2.3计划工期:签订合同后20日内完工。
2.4建设地点:山西省长治市潞州区堠北庄街道余庄村。
2.5质量要求: 达到国家、行业相关规范、规定合格标准。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
3.2资质要求:供应商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项目经理要求:须具有矿山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应附电子证书且须本人签字)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承诺函),提供在本单位的社保缴纳证明;(供应商提供的一级注册建造师电子证书,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4供应商业绩要求:供应商近年承担过 1 项类似项目业绩;
近年指:2021年2月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日(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
业绩证明需要提供的材料:一个完整的业绩需同时具备(以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验收证明同时具备为准,时间以竣工时间为准。(注:人员的业绩,如以上材料无法体现相应人员的业绩,还需提供能体现人员的佐证材料。人员业绩指:拟派人员在提供的业绩中担任项目经理或施工负责人的业绩。)
3.5供应商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供应商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询比活动。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采购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3月18日17时30分至2024年3月21日17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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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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