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长春市公共关系学校新校区基础设施设备建设
2.采购计划文号:采购计划-[2024]-00026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采购预算:401.773万元
5.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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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货物(设备)名称 |
数量(单位) |
参数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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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功能室桌椅 |
详见采购清单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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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灯光音响等多媒体教学设备 |
详见采购清单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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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寝室设施设备 |
详见采购清单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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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班级建设 |
详见采购清单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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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图书馆设备 |
详见采购清单 |
详见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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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1.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产品和数量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报价应当包括所有货物(设备)、运输、安装调试、技术培训、质保、发票等价格。 3.投标供应商应当保证所投产品为全新且未使用过的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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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交货地点:长春市宽城区兰家镇装备大路6888号(甲方指定地点,送货上门服务)。
7.供货周期:合同签订后 15 个工作日以内交货并安装完毕。
8.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及验收规范且满足采购人要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是具有能够完成本项目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申请人应根据 《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供应商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执行长宽财字【2023】21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保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4).投标人承诺本项目所购产品不得含有国家明令禁止的有毒材料,要符合国家相关安全和环保标准要求。
(5).信誉要求:①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②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③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5日,每天09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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