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2027年度税务代理服务公开比选项目”已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长春分公司,资金已落实。本项目由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与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协同采购,后续项目实施由长春分公司负责。 | ||||||||||
|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1.1项目名称:中国移动吉林公司长春分公司2024-2027年度税务代理服务公开比选项目; 1.2项目编号:JLYD; 1.3采购内容及规模:长春分公司采购税务代理服务; 注:框架合同上限金额及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框架+结算合同”签署模式,框架合同上限金额按照供应商应答报价总额(含税)签订; 付款比例和付款条件:一次性支付100%结算合同金额; 1.4采购执行期及结算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至2027年04月30日,结算期顺延3个月; 1.5服务质量要求:详见技术规范书; 1.6预估采购金额:183962.26元(不含税),195000.00元(含税); 1.7本项目不划分工作包,本项目1家中选单位; 1.8最高限价: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应答含税总价不得超过195000元,应答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应答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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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资格要求
本次比选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要求如下: 2.1应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单位负责人(应答人的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工作包应答或者未划分工作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2应答人须具备有效的税务机关颁发的《税务师事务所行政登记证书》; 2.3应答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增值税税率为6%或3%,如非上述税率,应提供税率减免、优惠等政策证明材料; 2.4应答人须提供2021年1月1日(含)至应答截止当日至少一项同类项目累计业绩(合同金额不满5万元不予记取)。 2.5应答人参加本项目须至少配备3名税务师(具备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且具备有5年以上税务师工作经验。 注:【以上人员须为本企业人员并提供本人身份证、相关有效证书及工作经验证明材料,须提供应答截止当月之前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如应答截止为2024年03月,则提供2023年09月-2024年02月的社保证明)社保缴纳单位为应答单位,否则不予记取】; 2.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应答资格被取消,在最近三年内没有被相关行政监督部门判定并发布骗取中标,没有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未被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吉林有限公司列入同类产品供应商负面名单,须提供承诺书; 2.7财务要求: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令和条例,依法缴纳税收及社保良好记录,财产没有处于被接管、冻结且影响履约、破产状态,须提供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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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采购文件售卖时间为2024年03月18日18时00分至2024年03月21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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