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第28条代理服务费:本项目代理服务费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XX元给采购**。更正为:(货物)以成本支出加合理利润为原则,以本项目采购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按照“100万元以下×********%(费率)、100-500万元×********%(费率)、500-1000万元×********%(费率)、1000-5000万.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