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华联SKP(陕西)百货有限公司收单项目收款机采购
二、项目内容
2.1本次采购内容: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省分行华联SKP(陕西)百货有限公司收单项目收款机采购(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2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3本次采购计划中1个供应商。
2.4采购技术规格要求:
为华联SKP(陕西)百货有限公司采购POS收银机两种,共计37台,要求质保期1年,同时购买4年维保服务。POS收款机指定品牌及型号为HP Engage One Pro,其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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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种、分项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限价 |
不含税单价 限价 |
单台年维保费 含税限价 |
单台年维保费 含税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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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 |
元/台 |
元/台 |
元/台/年 |
元/台/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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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款台收银机 (带屏) |
9 |
31000.00 |
27433.63 |
1500.00 |
1415.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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边柜自打收银机 (不带屏) |
28 |
30000.00 |
26548.67 |
1250.00 |
1179.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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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限价 |
设备采购限价含税111.9万元;不含税限价99.0265万元; 维保费含税限价19.4万元,不含税限价18.3019万元; 本项目采购限价总计含税131.30万元;不含税限价117.3284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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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摆放及维保地点 |
华联SKP(陕西)百货有限公司2、3、5楼层 地址:西安市碑林区长安北路26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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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1.免费质保期壹年; 2.供货商提供取得惠普收银机销售相关授权证明文件 3.设备必须为原厂设备,计算机操作系统为预装Windows10版本正版操作系统,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设备采购预算含运费、安装、配合调试等费用,采购方及使用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5.维保费按照本项目维保服务要求进行服务承诺及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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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货期要求: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历日完成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调试。
单次采购项目,采用固定金额合同,据实结算。设备到货、验收合格、调试完成后,支付据实支付95%货款,质保期结束,无任何质量问题和合作方投诉,支付其余5%货款。
设备维保费按年支付,于提供1个完整年度维保服务,无合作方(华联SKP)投诉确认服务后30日内支付。
本项目为合作项目,单次采购,采用固定金额合同,合同期5年(1年免费质保期,4年维保费)。
收银机具体技术参数及维保要求详见本项目采购需求书。
根据合作项目委托书,本项目设备指定品牌及型号为:HP Engage One Pro。故采购方式拟定为公开征集供应商的竞争性磋商。
二、采购数量:
37台HP Engage One Pro收银机(其中公共款台收银机(带屏)9台、边柜自打收银机(不带屏)28台)及37台HP Engage One Pro收银机4年期的维保费(1年质保期结束后)。
三、项目实施地点:
华联SKP(陕西)百货有限公司2、3、5楼层
三、公开征集规则
3.1报名有效期内若报名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将宣布本次公开征集失败。
3.2报名有效期内若报名合格供应商超过3家(含),合格供应商将直接获得参加本项目磋商的资格,本次公开征集结束。
3.3报名供应商均须按照报名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相应的电子资料(见附件1)。
3.4采购人接收供应商的报名文件并不表示接受报名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采购人根据公开征集环节审核结果,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响应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非独立法人单位应提供其上级单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本项目授权书及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资料等;
2.法定代表人合法授权(法定代表人参与磋商的,只需提供加盖单位公章的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财务核算规范,具有良好的资金实力和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财务年度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及2023年可以提供未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若供应商为本年度新成立企业,可提供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加盖公章,同时提供近1个月内银行资信证明;
4.响应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5.响应人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内任意一期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
6.响应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3年内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交通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交通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交通银行供应商黑名单的,将取消其磋商资格(提供承诺函);
7.响应人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当前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网络查询截图,加盖公章)(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根据评审需要,在评审现场对本条款的相关要求进行网络查询核实,并由磋商小组根据查询情况予以评判);
8.响应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提供承诺函);
9.响应人须承诺,采购人在其本国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时,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相关的任何争议。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响应人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响应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提供承诺函);
10.响应人不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提供承诺函);
11.响应人应保证完全遵守采购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采购人的商业机密(提供承诺函);
12.响应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磋商(提供承诺函);
1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与全资子公司/由其控股的子公司,不得在本项目中同时磋商;
14.供应商须提供惠普收款机销售授权证明文件;
15.供应商须承诺提供免费质保期1年及连续4年维保服务,提供承诺函;
16.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五、报名文件的获取
报名文件获取时间:自2024年03月18日至2024年03月22日止,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2:0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逾期不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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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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