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请登录)受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2023年宁波市公共交通集团有限公司慈城站纯电动充电设施建设项目充电桩设备采购的货物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本项目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提交密封投标。
二、招标货物名称、数量及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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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单位 |
数量 |
交货期 |
最高限价(含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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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36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台 |
4 |
合同生效接招标人通知后45个日历天内货到指定地点(宁波市区内),安装工期为10日历天,且满足招标人进度要求。 |
总价最高限价2708533元,全费用单价最高限价详见第四部分招标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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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240kW分体式直流充电机 |
台 |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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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单枪落地式直流充电终端 |
台 |
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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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租用综合监控与运营管理云平台使用费(全部充电桩设备调试完成且稳定运行三个月验收合格后,最长不超过12个月) |
项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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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现场监管设备 |
套 |
1 |
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合同期间的所有风险、责任等,除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有其他约定外,不论遇到任何情况均不调整。
质量要求:合格
三、合格的投标人: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且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及服务能力的法人单位。
3.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3.3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在招投标等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行为,且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事后查询,如中标候选人列入各项记录名单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9日09:00 时至2024年3月25日 23:59 时止(北京时间)报名,并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