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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南侧配套路-给水管道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8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南侧配套路-给水管道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504706万元

最高限价:/。

采购需求:烟台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服务中心烟台市老年福利服务中心南侧配套路-给水管道工程,具体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本项目为预采购,有取消和终止采购的可能。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可根据烟台市财政局《关于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制的通知》(烟财采〔2022〕24号)上传《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承诺函》;未在山东省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仍须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无不良信用信息记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负责查询);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采购份额项目(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不接受大型企业参与报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

(2)本项目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规定,按建筑业标准确定企业类型。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如实判断是否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和《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规定,因自身问题,造成废标或其他实质性不响应磋商文件的,后果自行承担。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

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3月26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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