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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嘴山市惠农区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中心惠农区2024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5 收藏项目

项目概况

惠农区2024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4月07日 15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NXSJAD(采)[2024]009

项目名称:惠农区2024年有机肥替代化肥项目

预算金额:25.5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5.5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在惠农区开展有机肥应用示范,推进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促进化肥减量增效,每亩施用有机肥0.27吨,共计810吨。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5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及《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宁财规发【2021】2号)文件执行的规定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对报价给予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4)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 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2019】8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5)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只提供营业执照);(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上面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及邮箱。);(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gp.gov.cn)违法、失信记录的投标企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6日 至 2024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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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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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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