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消防技防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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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职业技术学院消防技防设备运行维护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8 收藏项目
二、采购组织类型:自行采购委托代理(非政府采购项目)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人民币)

备注

(一)

消防技防设备运行维护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19.00万元(其中10万元为材料费固定报价)

具体采购要求见磋商文件第二章。

说明:1.以上预算金额中材料费固定报价10万元为预估金额;服务期内的最终结算金额以实际使用数量为准,采购人不保证最低使用数量或最低结算金额。

2.合同期满后,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达到采购要求,且在价格不变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续签合同1年,但续签原则上不超过2次(采购人也有权重新组织采购)。

五、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磋商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未被列入采购人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七)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即所有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提供承诺函或相关依据。本项目所属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5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磋商。

六、磋商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自本公告发布时间起至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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