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P52040020240001SC
项目名称:安装学校多功能教室设施设备(二次)
项目序列号:ZFCG202403034
预算金额(元):994973.00元
最高限价(元):994973.00元
采购需求:详见招标文件
标项1
标项名称:安装学校多功能教室设施设备(二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94973.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安装学校多功能教室设施设备(二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60天内施工完毕,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正常使用;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的材料: ①有效的三证合一工商营业执照副本;企业基本帐户信息证明材料;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非法定代表人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③企业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的证明材料;④2022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⑤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以企业所在地社保局盖章确认的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报名单位为本单位人员缴纳社保的花名册为准,被授权代表须是上述花名册内人员;如法定代表人参加报名投标,须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一个月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或个人社保证明)的证明材料;⑥投标单位“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询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自拟)。(注:1.根据安市财采〔2023〕3 号规定,供应商投标时提供“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则无需提交以上①-⑥项要求的资格证明材料,待确定中标人后,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人提交以上 ①-⑥项要求的资料进行核验(供应商应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发现供应商虚假信用承诺,视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行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进行处罚)。2.提供以上①-⑥项资格证明材料或“安顺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的投标人须通过投标工具在资格核验模块上传,开标现场由招标人及监督通过系统在线核验。)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3月19日00时00分至 2024年03月26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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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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