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2.7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相关要求的规定。
3.2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
3.3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无外资、港澳台背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4投标人未被列入“军队采购网”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的生产场经营地址或者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3.6本次招标接受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控股企业投标。
3.7投标单位必须在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申请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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