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晟泰家和小区建设项目(1#、2#、6#、7#、老年服务中心、地下车库)施工
2.工程地点:衡水市滏阳一路以南、中华南大街以西、育才南大街以东
4.施工单位:河北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5.建筑面积:71682.73(M2 )
6、采购物资明细:(见附件)
第二条: 招标要求
1、招标方式: 公开 。
2、质量要求:
2.1、乙方所供应的各种材料均满足施工技术规范中所规定的相应规格(或型号)及相应的材料质量要求,并随车提供材质证明单一式四份并加盖乙方公章,每车取样,留存样品,最终检测结果以送检合格后为准,应乙方所供材料不合格对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2、质量标准:配电箱应满足电缆桥架相应的现行国家、行业的全部相关要求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标准:
GB 50254-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2015《建筑电气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IEC 439-1《成套低压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
JB 2436-1992《电力传输控制装置用铜制裸压接线头》;
GB/T 7251.8-2005《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控制设备智能型成套设备通用技术要求》;
GB/T 10233-2016《低压成套开关设备和电控设备基本试验方法》;
GB 50054-2011《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JB/T 8676-1997《厂用防爆低压开关、隔离器、隔离开关及熔断器组合电器》;
GB 50171-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
GB/T 4208-2008 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
GB 50254-19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2682-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指示灯和按钮颜色
GB 2681-1981电工成套装置中导线颜色
2.3、质量验收不限于以上标准,其中未包括的内容,执行现行的适用于该物资的国家和行业最高标准。
2.4、乙方在保证提供符合国标的合格产品的同时,满足业主、监理、甲方提供的技术规范的要求,,在与所采用的技术规范不同时,按较高要求的技术规范执行。
2.5、产品技术标准及要求:
①、户内配电箱箱体厚度不得小于1mm,含漆厚度不得少于1.2mm;公区配电箱箱体高度小于800mm厚度不得小于1.2mm,箱体高度大于800mm的厚度不得小于1.5mm。
②、箱体外部建议烤漆或喷塑;
③、箱体零排、地排及接线采用纯铜;
④、户内配电箱内元器件单排布置,具体尺寸在设计基础上可做微调;
⑤、户内箱门采用主箱门上设置透明可翻盖式快捷翻盖,便于查看及使用;
⑥、户内弱电箱内配置4孔插座,以及便于安放路由器卡槽;
⑦、箱体颜色以封样样品为准;
⑧、箱体内接线及元器件布置应满足设计要求;
⑨、箱体两侧固定耳环厚度不得少于2mm;
⑩、电井内配电箱建议采用双开门。
2.5、制作要求:
①、箱体内必须开进出线孔,招标人提供开孔规格型号及数量,由投标人进场送货前负责开出进出线孔;
②、配电箱内要有开关面板护板;
③、户箱及弱电箱制作前,投标人必须提供样品,待招标人及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认可确认后方可制作加工;
④、配电箱应制作严密、端正,焊点平滑、饱满、牢固。箱门开关松紧适度,箱门至少能开启90 度。箱体及内外边缘处要求平整光滑,无毛刺裂口。箱(柜)体表面应洁净、无划痕、碰伤、腐蚀。
⑤、每台配电箱均应有不锈钢或铝制铭牌。铭牌应字迹清晰、经久耐用,铭牌上应标注制造厂名称、出厂日期、编号、型号、额定参数、重量及其它重要数据,同一类型的产品其铭牌的固定位置要求一致。铭牌标注的所有数据应满足实际使用需要,并采用国际计量单位和符号。
2.6、品牌要求:箱内元器件品牌建议采用施耐德、德力西、正泰,住宅标段户内配电箱元器件品牌应统一,但报价时需注明所报品牌;
3、交货日期:以项目生产安排为准,产生实际需求前1天通知中标单位 。
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的评标方法为 合理最低价
第三条: 投标方应具备的条件.
1、 投标单位注册资金 无要求 。
2、 投标单位纳税人主体资格: / 。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材料设备的产品检测报告及相关技术资料。
4、投标单位需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并做到四流一致,“发票流、资金流、合同流、货物流”。
5、投标单位非招标方黑名单企业。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第四条: 报价要求
- 本次招标预算总量为 / (详见附件)。
- 最高限价要求: 本此招标最高限价不得超过57万元;
3、报价内容:所报价格为全费用综合单价,包含材料费、出库费、装车费、运费、保险费、检测费、管理费、风险费、资金占用费、手续费、税金等与之有关一切费用。该价格不以任何原因进行调整。
第五条: 结算方式
1、结算方式:货物运输至甲方指定地点后,双方对物资品种、型号、规格、数量、相关单证进行验收。如品种、型号、规格、相关单证不符合相符要求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退货或予以更换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结算单指定签字人为闫树新,没有闫树新签字的结算单均无效。
2、根据甲方检验合格及双方共同签认的送货单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条、信函等文件,都不得作为结算依据。
第六条: 付款方式
1、支付方式: 电汇 、转账 。
2、支付时间: 本合同无预付款,批次批结,每批材料进场检测合格后,同时发票池内能成功读取到该批次结算金额的发票后一个月付至结算批次的货款70%,安装完成后同时发票池内能成功读取到总结算金额的发票后一个月付至结算批次的货款80%,项目竣工验收完成后(预计2024年9月28日)付至总结算批次的97%,余3%为质保(质保期两年,质保期开始时间为竣工验收完成时间),到期后无息支付;
3、投标方须开具符合国家税收制度规定的增值税发票,招标方凭合规的发票付款,因投标方无法提供可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方有权拒绝付款,且由发票引起的一切经济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如未提供可抵扣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虚开、伪造、非法买卖、时间段网络查询等所带来的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给招标方造成的损失要由投标方负责,投标方的做法将被视为不诚信供方,清理出河北建设集团供方名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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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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