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3-18 09:59:17
采购编号:YNYXC23030100Z20241631768
采购单位:华宁县乡村振兴局
供应商数量: 报名供应商不足二家。
允许1家中选谈判文件提醒:供应商网上报名时须上传盖章后的响应文档一份,线下谈判时须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一式3份,其中正本1份,副本2份。(电子文档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副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网上电子文档为准,副本可为正本的复印件。)
谈判规则:1.供应商须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采购单位不接受未在平台报名并上传响应文件的供应商。2.供应商须准时在到线下谈判地点签到并递交文件,参与谈判。
供应商资格: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已在本系统注册的供应商。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需求:本次采购执行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支持中小微企业、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支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以及限制采购进口产品等相关政策。。
三、特定的资格要求:3.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 在中国境内注册的企业,能在国内合法提供采购内容及其相应服务的单位,并持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1.2 自行承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相关要求。
3.1.3自行声明在“信用中国”网站 中未被列入:税收违法黑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在“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 (http://zxgk.court.gov.cn/shixi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中企业及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供应商自拟格式承诺以上内容,加盖供应商公章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若供应商如存在查证的以上相关记录,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成交)资格)。
3.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成立时间不满三年的提供成立日期起至今的)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3.3项目负责人应取得住建部颁发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或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注册在投标企业,具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出具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
3.4本次磋商不接受联合体;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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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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