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名称: | 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科尔沁区域)LHZB-2024-ST195 |
| 项目概况: | 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3.2.1项目概况4.2.1.1项目单位: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辽河油田分公司(环境工程公司);5.2.1.1概况:对辽河油田科尔沁地区钻井过程中产生的废弃钻井液进行集中处理。通过现场收集将废弃钻井液运输至泥浆处理站,采用接浆筛分、添加药剂进行脱稳、混凝、絮凝和压滤等工艺处理达到固液分离,处理后剩余固相、液相符合环保要求并运输至建设单位指定位置。暂估工作量1875m³。结算工作量以采购单位与建设单位核准后的工作量为准。因此对废弃钻井液处理服务(随钻)项目的价格进行谈判;6.2.1.2实施地点: 内蒙古科尔沁地区 ;7.2.2谈判范围8.2.2.1施工(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 2024 年 12 月 20 日 ;9.2.2.2 验收方式: 联合验收 ;10.2.2.3质量保证期: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11.2.2.4质量标准: 合格。" |
| 项目单位: | 环境工程公司 |
| 项目类别: | 服务类 |
| 项目分类: | 三类 |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2.承包(服务)商资格条件3.1公用条款3.1.1承包(服务)商必须签署合规承诺书方可进行响应。(详见附件1)3.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谈判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承诺)3.1.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谈判;(承诺)3.1.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成交)和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问题;(承诺)3.1.5承包(服务)商须承诺“近三年无违法、无亡人事故,如存在以上情形,可取消成交资格”;(承诺)3.2商务资格条件3.2.1 承包(服务)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它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须提供营业执照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范围截屏;承包(服务)商营业执照登记信息须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一致,提供查询截屏));本次谈判要求承包(服务)商提供有效的经营手续:如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等;3.2.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违法记录和重大法律纠纷;(承包(服务)商需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两张截图。查询网址: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3.2.3承包(服务)商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 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承包(服务)商须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截屏,评审现场网络查询复核)3.3技术资格条件3.3.1承包(服务)商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施工项目负责人应持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或辽河油田公司承包商HSE培训合格证。 |
| 采购文件的获取: |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4.1谈判文件出售时间: 自2024年3月19日至2024年3月21日(节假日、法定公休日除外)上午8:30至11:0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4.2谈判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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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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