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驾驶业务环节外包项目(CZW)(第二次)磋商公告
本磋商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驾驶业务环节外包项目(CZW)(第二次),(磋商编号:JSZB-2024-11118),采购人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磋商代理机构为江苏中博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采购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磋商条件,现进行公开磋商,特邀请符合要求的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响应。
1. 项目概况与磋商内容
1.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驾驶业务环节外包项目(CZW)(第二次)。
1.2 采购内容
1.2.1项目名称: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寄递事业部驾驶业务环节外包项目(CZW)(第二次)
1.2.2采购内容:本项目为扬州市分公司邮件运输组寄递驾驶业务环节外包项目(CZW)的采购,主要包含邮路驾驶环节(负责市趟邮路驾驶,趟车交接等),业务生产驾驶(按照公司需求,提供各生产环节车辆驾驶服务)。
1.2.3预算金额:采购预算为23.38万元(含税)。采购预算金额为采购人根据采购经验和采购需求为基础进行的预估,具体金额以实际发生为准。
1.3服务地点:江苏省扬州市,采购人指定地点。
1.4 服务期限:合同有效期2年,具体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1.5本项目不划分标包。
1.6本项目设置单价最高限价(其中备注:报价应为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完成本项目的所有相关费用。)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应答将被否决。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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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包环节 |
单价最高限价 (元/公里) |
主要车型(吨) |
单次往返里程(公里) |
预计合同期间往返趟次(次) |
预计2年业务量 (公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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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杭集 |
3.08 |
8吨厢式货车 |
130 |
584 |
75920 |
备注:最终结算按实际发生结算。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承诺书、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2供应商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磋商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3供应商承诺为本项目提供项目管理人员且承诺项目管理人员成交后负责本项目日常管理,进行指挥调度、排班考勤、综合协调等管理等工作。(提供承诺函并加盖公章)
2.4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2.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2.6供应商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8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9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扬州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供应商参加。(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2.10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承诺书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磋商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供应商,其响应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及售价:
2024年3月18日至2024年3月20日,每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北京时间,下同)。文件售价为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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