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地点:十总镇十总居境内(由招标单位指定)
3、工程规模:十总居内零星工程及突击性任务
4、工程内容:零星工程及突击性任务需要,平时应具备接到通知2小时内到现场施工,紧急时应立即到达现场施工的条件,施工时由招标单位指派专人指挥,一次性验收合格。
5、投标人应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
6、工程付款方式和时间
工程款含税,按实结算,竣工验收合格后付至工程款的50%,审计结束后付至审计价80%,余款第二年年底付清。付款需凭甲方认可的正式发票支付,验收不合格甲方不付款也不承担任何费用。
7、本工程挖机最高限价:85型以下挖机120元/时(包含平板运输费),农用车固定价35元/车,当天超过15车次(含15车)以上,运输价按525元/辆/天计算(以上价格均含税)。
8、工期:壹年
9、评标办法
9.1本工程招标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具体细则如下:
有效报价是指投标人的报价低于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否则作为废标处理。最低报价的为中标人。如有相同报价,则抽签决定中标人。
10、投标文件组成:
10.1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0.2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10.3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0.4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0.5投标函。
11、本项目招标代理费为950元,由中标人代为支付代理费用,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支付于招标代理机构,报价时综合考虑。
12、其他事项
12.1中标单位应严格按照规程施工,安全措施落实到位,在施工期间所有的安全责任均由中标单位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
12.2工程报价应含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费用,包含: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安全文明施工费等措施项目费、规费、税金等。
12.3各投标人应组织专业人员踏勘现场,充分考虑施工时的难易程度。并在投标报价时考虑相关的不可预见费用。最终按实结算。
12.4中标单位在签订合同之前缴纳履约保证金(中标金额的10%),签订合同时须提供履约保证金缴纳凭证。
报名和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6日上午9:00—9:30报名,
2024年03月26日上午9:30开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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