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辆段委托, 现就2024年包头车辆段呼东职工通勤车运送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
二.招标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2。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或者其他组织且存续经营,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要提供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组织代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资格和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并提供近三年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4.工商营业执照有效存续,具备租赁大客车以及运送服务经营范围的公司。
5.承运车辆车况良好,各类保险齐全,其中第三者责任险100万元及以上、乘客险(每座保险额100万元及以上),提供该车辆的保险复印件。
6.具有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服务评价单、发票复印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分包、转包其他单位及个人。
8.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性审查承诺书应声明: 是否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是否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是否在近一年内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司法机关认定的行贿犯罪行为;是否在近一年内本企业或法定代表人有被纪检监察组织认定的违规向铁路企业人员送礼金、礼品和各种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行为;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业、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拟供项目是否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暂时停产或停止使用;是否被国铁集团暂停接受其参与各类项目采购活动,或暂停采购、使用其相应项目。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从2024年03月16日8时30分起至2024年03月20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止公开出售。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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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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