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南高新区2024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所需资金来源自筹并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
1、工程名称:盐南高新区2024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服务项目。
2、建设单位:江苏省盐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编研与城建服务中心。
3、工程地点:江苏省盐南高新区境内。
4、质量要求:环境影响评价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划环评指导规则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与标准》的相关要求。
5、服务期要求:365日历天 ,单个项目须在接到招标人通知后30日历天内完成编制工作,中标单位负责报审主管单位审批,具体工期服从招标人要求。(投标函中工期暂按30日历天填写)。
6、编制要求: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报告书30日历天,报告表7日历天,登记表2日历天)向招标人提供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送审版,专家评审后5日内提交环境影响报告书报批版,确保其编制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和有权审批机关审批。
7、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为一个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盐南高新区2024年度城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编制(报告类型:报告书、报告表、登记表等),具体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招标人保留对招标范围适当调整的权利。
三、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投标人须具有独立完成本项目所有工作的能力,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范围内的独立法人。
2、项目负责人资质和要求:项目负责人须是投标人本单位在职职工,在本单位注册的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须具有国家注册环评工程师证书)。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4.1财务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未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2业绩要求:/。
4.3信誉要求:
4.3.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期内。
4.3.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招标文件正文11.1.1以及11.1.2条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4.3.3投标人不得存在: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情形。
4.3.4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3.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联合惩戒对象,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4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4.5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承诺的项目部人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项目负责人从2023年12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除项目负责人的其他项目部人员及授权委托人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
注:因系统格式无法调整,招标文件中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商务标部分投标函养老保险要求按本招标公告及文件约定的要求执行。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请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于2024年3月26日09:00时前(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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