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招标范围及概况:
泾河新城工业聚集区污水处理厂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位于泾阳收费站北侧,包茂高速西侧,占地86亩污水处理构(建)筑物、污泥处理构(建)筑物、辅助生产建筑物;规模6万m3/天。
招标内容为污水处理厂调试运行期间污泥处置运输服务,详见投标文件第四项污泥处置运输服务清单控制价及投标报价表
1.2工程建设地点:陕西省西咸新区泾河新城泾晨路泾干二街。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满足国家强制性要求及招标人自定要求,并且在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完成注册认证;投标人须有相应的营业资质;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
(3)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车辆应当在环保等相关部门备案及具有相应的运输资质。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5)操作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工作。
(6)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2024年03月 22 日8:30时递交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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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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