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 湖北省赤壁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项目名称)已由 咸宁市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湖北省赤壁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咸发改审批[2023]18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 中央预算内资金与地方配套资金 ,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业主为 赤壁市农业农村局 ,招标人为 赤壁市农业农村局 ,本项目 湖北省赤壁市重点流域农业面源污染综合治理项目EPC总承包 (标段/包名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赤壁市赵李桥镇羊楼洞港小流域、茶庵岭镇、新店镇和余家桥乡为主核心区,赤壁镇为副核心区,兼顾辐射赤壁市其他乡镇、街道园区。建设规模:1.农田面源污染治理工程,2.畜禽面源污染治理工程,3.水产养殖污染治理工程,4.农业废弃物处理中心建设工程,5.地表径流污水治理工程,6.实施效果监测系,7.科技培训工程。合同估算价:4793.78万元,履约期限:730日历天。其中:勘察和设计工期90日历天,施工工期640日历天 。
2.2招标范围: 本工程是 EPC 总承包招标。包含初步设计范围内相关的工程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等。1.工程设计是指:包括且不限于本项目勘察、施工图设计、设计跟踪服务、配合专家评审以及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工程规模的调整及各种变更设计,并参与各个环节的验 收。2.工程采购是指:建筑安装工程建设所需要的一切与该项目相关的材料、设备等。3.工程施工是指:按照招标文件及合同约定的范围和招标人批复的施工图进行施工,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实际工作范围如有调整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投标人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以下资质:施工方须具备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设计方须具备环境工程设计(水污染防治工程或污染修复工程)专项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
3.2本项目 属于 政府采购工程及工程相关货物或服务。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整体预留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项目部分预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3 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牵头人须由施工方担任,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联合体牵头方需在咸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注册并办理 CA 数字证书获取招标文件,其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由联合体牵头人完成办理 。
3.4其它:_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标段的资质条件、能力、财务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资格、设计负责人、业绩及其他要求见招标公告附录。_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4年03月16日 00时00分 至 2024年03月21日 00时00分 止(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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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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