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北京地区新增项目地质勘察服务
2.2项目概况:
①项目地点:北京市
②服务费估算:约1612万元,招标人不对协议期内实际委托的项目规模、数量、地点和总投资做承诺。
2.3招标范围:2024至2025年内启动项目的地质初勘和详勘,包括但不限于大兴区项目二期详勘,海淀区、朝阳区、大兴区、房山区等项目初勘和详勘。
2.4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各项目后续服务日期,自提交详细勘察报告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止。
2.5质量要求:勘察成果须满足施工图设计要求并出具勘察报告,符合国家、军队及北京市有关勘察管理方面现行法律法规、技术规程、规范标准相关要求。
2.6成果要求:初勘要查明不良地质现象成因、分布范围、危害程度、发展趋势,规避不良地质现象发生地段,为建筑物总平面布置提供依据,配合工程设计进行不同程度的地质勘察。详勘要根据建筑物主干轴线或建筑物外围和中点布置详细勘察点,配合工程施工进行不同程度的地质勘察。初勘、详勘均要形成有助于工程设计、工程施工的勘察报告,符合相关规范要求,根据不同设计阶段要求提供相应成果报告。包括但不限于:①勘察目的、任务和依据的技术标准;②拟建工程概况;③勘察方法及勘察工作量;④场地地形、地质构造、地层岩土性质及其均匀性;⑤各项岩土指标、岩土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建议值、预测地基变形形状;⑥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变化;⑦土和水对建筑材料的腐蚀性;⑧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和对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对建筑物有影响的不良地质作用的防治方案建议;⑨场地稳定性和适宜性的评价、场地与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⑩地基基础、基坑支护、工程降水和地基处理设计与施工方案的建议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合格有效,具有工程勘察专业(岩土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3.2.业绩要求: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时间向前推算)具备1项建筑规模30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3.项目负责人:
①项目负责人需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资格与高工职称,从事工程勘察工作10年及以上的工作经验(提供承诺书);
②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时间向前推算)具备1项建筑规模30万平方米以上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以签订的合同为准(如合同无法体现项目规模或项目负责人的,可提供中标通知书或业主证明等材料,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4.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0/2021/2022)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无亏损,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5.信誉要求:
近3年(以投标截止时间为基准时间向前推算)内:
投标人: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②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未被列入“失信联合惩戒记录主体”。
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①在“军队采购网”的“军队采购失信名单、政府采购失信名单”中查询均未处于“禁止投标期限内”且均未被列入“军队采购暂停名单”;②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均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③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均未被列入“黑名单”。
查询时间范围为招标公告发布之后至投标截止前任意一天,以网页显示或电脑显示为准,查询结果以投标人提供的上述证明材料及招标人开评标当日现场查询情况为准。
3.6.其他要求:须满足区域内各建设项目同步开展勘察工作的专业配置;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项目实际情况,需要派驻现场办公的,投标人须无条件配合。(投标人需提供承诺书)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19日,每日上午09:0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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