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ZXGJ24Z0009C
2.项目名称: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设施检测、维保项目
3.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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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限 |
单价限价 |
采购预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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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第三人民医院消防设施检测、维保项目 |
1项 |
合同签订之日 起三年 |
9.9万/年 |
29.7万元 |
(1)详细技术要求请参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第二章“用户需求书”。
(2)合格的供应商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报价,不允许只对部分内容进行报价。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②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③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书面承诺声明函(格式自拟)。
④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125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⑤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格式自拟)。
⑥信用记录: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注:1)以评审当日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2)采购代理机构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或下载存档。)
(2) 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中有录入执业信息(提供网页截图或相关证明材料)。
(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已购买了本项目的磋商文件。
三、获取磋商文件
1.时间:2024年3月15日至2024年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售价:300元/套。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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