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葫芦河上游月亮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已由西吉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关于葫芦河上游月亮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西审管(投资)发〔2024〕43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吉县自然资源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中央财政资金及自治区财政资金解决,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西吉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西吉县月亮山林场;
建设规模:项目涉及月亮山林场,实施水源涵养林修复治理面积7615.2亩,栽植苗木33.71万株。其中:营造林1500亩、林地提质改造6115.2亩。
(一)营造林
计划实施营造林1500亩,栽植苗木84001株,其中云杉17058株、油松 41743 株、刺玫17890万株、丁香 7310株。
(二)林地提质改造
计划实施林地提质改造6115.2亩,栽植苗木253099株,其中云杉34693株(云杉A为25769株、云杉B为8924株)、油松96247株(油松A为74560株、油松B为21687株)、旱柳3051株、山杏20672株、刺玫21063株、丁香77373株。
工期和养护期:工期:60日历天;养护期:1年(养护期至竣工结算审核结束);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与施工工期同步。
施工标段招标范围:本项目设计/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范围内规定的所有内容;
监理标段招标范围:葫芦河上游月亮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所有施工标段全过程监理。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五个标段。
①葫芦河上游月亮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一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②葫芦河上游月亮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二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③葫芦河上游月亮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三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④葫芦河上游月亮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四标段(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⑤葫芦河上游月亮山水源涵养林建设项目监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配备、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施工能力(从事过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后期养护)。
监理标段-投标人须具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2 施工标段-项目负责人资格:具备宁夏住房城乡建设厅颁发的有效期内的园林绿化工程项目经理证书或园林绿化/林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证及注册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
监理标段-总监理工程师资格:具备国家注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须提供执业证书及注册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总监理工程师。
3.3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
3.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03-15 22:00起至2024-03-22下载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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