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鞍山银行抵债资产拍卖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0,招标人为鞍山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拍卖总成交价格的3%。供应商需对拍卖的资产提供资产处置方案及对拍卖未成交的资产提供市场调研报告,拍卖期间所产生的费用(车旅费、餐费、广告费等)由供应商自行解决。供应商报价不得超过佣金最高限价,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鞍山银行抵债资产拍卖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鞍山银行抵债资产拍卖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 具有国家批准的《拍卖经营批准证书》;能够提供企业纳税证明复印件;截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经“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3 拍卖机构需在辽宁省政府采购网供应商名单内。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15日08时30分到2024年03月22日17时00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4月09日0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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