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名称:永靖县王台镇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项目-永靖县灾后重建集中安置点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标段
2.建设单位:永靖县发展和改革局
3.建设地点:永靖县王台镇王台村
4.资金来源:中央财政资金、国债资金、省级配套资金、县级自筹等多渠道。
5.概算投资:总投资5475.25万元,其中二标段约2280万元
6.建设规模:新建道路4565.043m(支路1758.543m,巷道2806.5m),安装太阳能路灯115盏,建设雨水边沟4114m,敷设给水管道6264m(其中DN32:2300m,DN100:3064m,DN160:1900m),污水管道5476m(其中DN300:4760m,DN200716m),配套管道附属设施。
二标段:经一路西侧新建支路936.225m,新建巷道1668.225m,安装太阳能路灯64盏,建设雨水边沟2267m,敷设给水管道3176m,污水管道2997m,配套管道附属设施。(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
7.计划总工期: 157日历天
计划开竣工日期:2024年4月27日-2024年 9月30日
8.标段划分: /
9.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资格审查方式:资格预审。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申请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安全生产负责人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要求配备项目管理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质量负责人1人、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1人、注册造价师1人、机械员1人、材料员1人、资料员 1人)须持有效资格证或岗位证书,以上人员均为本单位在职人员,资格预审合格后不允许更换。(施工员、质量员须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
5、申请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锁定。
6.申请人基本信息可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查询。
7.省外企业需办理进甘信息登记(按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认真做好省外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工作的通知甘建建【2016】20号文执行)及《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省内企业需办理《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建筑业企业各申请人请在甘肃省住建厅智慧住建系统上报投标工程项目信息和投标拟派项目管理机构人员信息,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日前将通过确认的《甘肃省省外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或《甘肃省建筑业企业工程项目投标备案表》(一式三份)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统一递交评标委员会。
8.申请人按甘建建[2015]436 号文件规定,授权委托代理人应当为本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
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各申请人可就上述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三、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申请人自行判断是否符合资格预审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提出资格预审申请。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资格预审文件,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四、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及方式:
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 年3月15日 18:00 时至 2024 年3 月20日 18:00 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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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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