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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门卫、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基坑支护工程监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3-15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门卫、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基坑支护工程监测

2、项目编号:2367

3、磋商内容:对基坑工程实施监测;并编制监测方案,提供第三方监测报告等。监测范围为设计文件及相关规范要求的所有项目,采用智能化监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基准点设置 ; 2)、基坑支护结构顶部水平、竖向变形监测 ; 3)、周边地表及建筑物沉降变形监测 ; 4)、周边管道及道路变形监测; 5)、地下水位监测;6)、招标前后国家或主管部门规定的其它必须监测的项目。

监测对象:基坑顶部及周围土体的水平、垂直位移;基坑顶部2.0倍基坑深度范围内的建筑物或构筑物的沉降变形;留存影像资料等。

(详见采购文件第八章)

4、工程规模:兰州市妇幼保健院异地新建项目门卫、液氧站、污水处理站、垃圾站房基坑支护工程。

5、建设地点:兰州市高新区雁滩园 YT03-03-02 地块

6、项目预算(最高限价):10万元整 

7、服务周期:伴随施工工期及验收阶段。

8、服务质量:符合国家、行业、地方相关规定及招标人相关要求。

9、项目性质:技术服务类项目

10、标包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包。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所要求的材料;

 根据《关于实施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相关事宜的通知》(兰财采〔2021〕27号),投标供应商须提供《资格承诺声明函》加盖公章。

2、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材料扫描件);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岩土工程专业甲级并同时具备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2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供应商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应提供银行的资信证明原件扫描件);

4、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缴纳任意税种(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的凭据,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依法免税的证明材料;

5、供应商需提供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按年缴纳的提供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入账凭据;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项目管理机构组成人员须为本单位在职人员,中标后不允许更换,项目管理机构所有人员须提供近3个月(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

8、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磋商(相关截图打印加盖供应商公章后装入磋商响应文件中,自发布公告之日起到磋商截止日止,在以上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记录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10、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参加投标。)

 三、报名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1.时间:2024年03月18日至03月22日,每日9:00-12:00,13: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售价300元(含电子版),磋商资格不能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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