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镇江市云台居住房产管理处2024年直管公房修缮工程
2、项目编号:JSZC-321100-LXDL-C2024-0005
3、采购预算:354.757736万元,磋商报价超过预算的为无效报价,按照无效磋商响应处理。
4、采购需求: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5、合同履行期限:详细内容及要求见附件采购需求。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
7、本项目供应商邀请方式:发布公告
8、本次采购确定的成交供应商数量:1 名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提供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满一年的提供至少一个月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磋商担保函等;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见供应商相关信息一览表;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职工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见磋商承诺函;或提供资格承诺函);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信用记录查询证明);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的相关规定。如果本项目的货物和服务全部由小型和微型企业或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承接的,对其价格给予10%的调减,用调减后价格计算价格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2、本项目属于工程类项目,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行业主要为建筑业。中小微企业划型标准请对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详见附件)。
3、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9〔2014〕68 号)要求,监狱和戒毒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磋商文件
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22日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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