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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增城)招标公告
日期:2024-03-15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及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增城)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与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增城)):

合同包预算金额:1,2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环保监测设备 前置车牌抓拍识别设备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1-2 环保监测设备 后置视频采集设备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36,000.00 -
1-3 环保监测设备 道路环境补光装置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 -
1-4 环保监测设备 一体化智能抓拍仪 4(台) 详见采购文件 120,000.00 -
1-5 环保监测设备 速度和加速度测量雷达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40,000.00 -
1-6 环保监测设备 智能监控箱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 -
1-7 应用软件 黑烟车智能识别算软件 4(套) 详见采购文件 288,000.00 -
1-8 电子工程安装 设备安装调试及施工 4(项) 详见采购文件 200,000.00 -
1-9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监控点专线网络及用电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192,000.00 -
1-10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运维技术服务 2(年) 详见采购文件 24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2024年11月30日(具体以上级通知明确的时间为准)前安装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自验收交付起提供2年运维服务。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依据《投标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依据《投标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依据《投标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依据《投标函》。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与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增城))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采购包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机动车尾气遥感监测与黑烟车电子抓拍建设项目(增城))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记录名单;

(2)不得参与同一合同下的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依据《投标函》):①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4年03月18日 至 2024年03月22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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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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