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招标范围:分行现金集中清分业务外包服务供应商入围邀请招标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服务期限:3年(如因招标人今后政策发生变化的需要或客观实际情况发生变化,招标人有权利单方面中止与入围单位的协议。)
2.4、服务质量:合格,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
2.5、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持有有效且有相应经营范围的营业执照,成立时间不得少于3年(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较强的经营技术实力及完善的服务体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3、具有良好的财务、资金状况:投标人提供2023年6月1日以来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提供经会计事务所审计的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4、提供2021年1月以来到至今相关金融行业的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两份(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
3.5、公司属地需在郑州市有办事机构,具有较强的省内服务能力(需提供承诺书及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合同,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6、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7、投标人在参加本次招标活动近三年内,供应商及其关联实体(包括但不限于: 股东、子公司、分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没有与串通投标相关的违法记录,也未从事过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行为(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加盖公章);
3.8、信用记录: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投标人需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对“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进行企业的查询, 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进行企业的查询,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进行企业的查询(提供网站查询截屏);
3.9 、关联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活动【(供应商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index.html ) 】查询企业“股东及出资信息”、“主要人员信息”、“变更信息”的网页打印件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后,若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招标活动;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 2024年03月15日至2024年03月22日(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14:00 至 17:00 ,节假日休息);
4.2、
招标文件费:500元/份,售后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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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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