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 cscec2024
报名截止: 2024-03-21 14:40:00
一、招标概况
1、招标单位:五局华南公司机电钢构事业部
2、涉及项目(地区):腾创未来项目-钢构
3、本次招标设备:摩擦摆式隔震支座
支座品牌要求:品牌要求:衡水宝力、武汉鑫拓力、柳州东方工程橡胶制品。
4、计价方式:
计价方式:清单计价
5、付款方式:
5.1 每月17号前双方就上月21日-本月20日所供货款进行核对确认。如17日前乙方未按时对帐,则上月21日-本月20日货款顺延至下月核对(双方确认所供货款金额后,甲方再进行支付)。付款方式为:下月25日前付上月货款的80%,不累计付款,余款20%在供货完成后3个月内办理结算、6个月内付清。乙方每月在甲方审核工程量后,7个工作日内将与工程量等额的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送达至甲方指定财务人员,送达日以甲方指定人员签收日为准,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乙方承担违约责任。乙方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并保证合同签订主体、增值税发票开具单位、收款单位三者保持一致,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款。因乙方造成“三流不合一”、发票不真实等原因而导致甲方不能实现进项抵扣的,由乙方就无法抵扣部分承担全额赔偿责任。乙方在结算办理完成后,应当按结算金额的100%向甲方补齐增值税专用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支付工程结算价款。若质保期间有扣罚款的,扣款部分税金不再予以返还。
5.2税率:13%的增值税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并最新年检过的法人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必须涵盖招标产品的加工、制作或销售。
2、相应的银行开户许可证要求齐全,能提供产品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能开具13%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同意我司的付款方式。
4、技术质量要求: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及相关行业国家标准;满足附件:桥架技术要求中的内容。
5、近三年类似工程完成情况良好,无质量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6、单价均为含税、含运费、含垫资利息及承兑汇票的贴息。
7、投标单位必须为厂家或者拥有相应材料的品牌授权书的贸易商,并提供相关品牌资料或授权书(贸易商提供)。
8、在深圳地区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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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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