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名称:沁水县石漕河山洪沟治理工程
2.2项目规模:该项目治理河道总长度5.325km。新建格宾石笼护岸7.125km,新建浆砌石护岸2.225km,新建入河口2处。
2.3 建设地点:该项目位于沁水县十里乡。
2.4 总投资额:约1891.79万元
2.5 工 期:6个月
2.6 资金来源:除争取上级资金外,其余县政府统筹解决。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内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全部内容。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
001第一标段:沁水县石漕河山洪沟治理工程(001第一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格宾石笼护岸工程、前河支流入河口新建格宾石笼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
002第二标段:沁水县石漕河山洪沟治理工程(002第二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格宾石笼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
003第三标段:沁水县石漕河山洪沟治理工程(003第三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格宾石笼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6+825处混凝土桥梁连接、湍里河支流入河口新建格宾石笼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
004第四标段:沁水县石漕河山洪沟治理工程(004第四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包括:新建格宾石笼护岸工程、新建浆砌石护岸、8+222处混凝土桥梁连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第一标段——004第四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同时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各主要工作岗位人员须满足持证上岗条件。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3 各投标人只可就本招标项目中的其中一个标段进行投标。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列入“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首页“分类监管”黑名单;各投标人应主动提交尚处于有效期内的不良信息及行政处罚信息,如无此类情况,需附投标人承诺说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获取时间:2024年3月15日19时00分至2024年3月20日19时00分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正常获取文件) 。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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